隨著電商平臺的迅猛發展,網店已成為知識產權侵權違法行為的主要發生地之一,服裝網店更是侵權“重災區”。部分服裝網店設計成迷,抄襲成癮,各種套標賣款,各種“傍名牌”、“搭便車”的現象屢見不鮮。為了賺取快錢,有些商家甚至在他人知名商標前后添加文字,意圖造成消費者的混淆。
日前,嘉興中院審結一起侵害商標權及虛假宣傳糾紛,一審判決全額支持原告提出的500萬元的賠償訴請。一審判決后,雙方當事人均息訴服判,判決已生效。
據了解,原告公司系第6486665號“地素”商標權利人,該注冊商標有效期截止至2030年6月6日,核定使用在第25類-服裝鞋帽等商品上。
該公司同時為“D∧ZZLE”、“d’zzit”等注冊商標的權利人,2014年,第6486662號“D∧ZZLE”商標被認定為上海市著名商標。
被告高某是名為“某高端定制3店”網店的實際經營者,在未獲得原告公司授權的情況下,在其生產的服裝商品上使用“怡迪地素”字樣,并宣稱為“劉雯同款”、“周冬雨同款”。
經查,高某經營的網店中包含“地素”字樣的商品累計銷售金額為3101.4萬余元。
原告公司認為,高某企圖攀附其商標及品牌知名度和美譽度牟取不當利益,銷售規模巨大且侵權情節嚴重,侵害其涉案注冊商標專用權,故將高某遂訴至法院,要求高某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500萬元。
嘉興中院審理認為,“怡迪地素”完整包含了“地素”商標。鑒于原告“地素”商標在服裝行業具有較高知名度,上述行為易使公眾對商品來源產生混淆和誤認,故應認定“怡迪地素”等標識與涉案“地素”商標構成近似。高某制造、銷售被訴侵權商品屬于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被告高某作為服裝產品銷售者,與原告之間存在競爭關系。在劉雯、周冬雨為原告代言人的情況下,被告在服裝上使用與“地素”近似商標的同時,以“劉雯同款”“周冬雨同款”進行宣傳,容易使相關公眾誤以為被訴侵權商品與原告有某種聯系,不當攀附原告商譽、欺騙消費者的主觀故意明顯,構成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最終,法院參考同行業平均利潤率估算高某因侵權行為的實際獲利,依法支持了原告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判決被告高某賠償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費用共計500萬元。
溫馨提示:以上就是關于“嘉興中院審結一起侵害商標權及虛假宣傳糾紛案,判賠500萬元!”的相關介紹,如果您對商標申請還存在疑問,歡迎點擊標鴿知產在線顧問進行咨詢,他們會給您詳細的解答。
顧問
專屬顧問:小易
電話:191-5512-8157
微信掃碼與我聯系
公眾號
掃一掃關注公眾號
反饋
7x24小時服務支持
全天候實時在線處理客戶訂單,
及時響應客戶需求
智能注冊高性價比
價格透明,服務超值,
90%企業客戶的高性價比之選
專業團隊售后無憂
顧問、法務雙重把關,降低風險
全程跟蹤反饋,流程透明售后無憂
強大品牌背書
聚名集團旗下平臺,
深耕互聯網+知產市場,值得信賴
Copyright © 2020-2028 [ 標鴿知產] 安徽標鴿知識產權有限公司 營業執照 BG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備案號:皖ICP備2020017198號-12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皖B2-20210211] 皖公網安備 34010402703693號 國家知識產權局備案代理機構 法律聲明 隱私服務條款
聯系電話:400-991-6992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務區置地廣場A座24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