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他人商標怎么處罰?商標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有哪些?商標不僅是一個企業的品牌,商標作為一項無形資產可以給企業創造大量的財富,為公司帶來大量收益。但是,在現實生活中,也存在假冒商標的行為。那么,假冒他人商標怎么處罰?商標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有哪些?下面請看標鴿知產的小編詳細介紹。

一、假冒他人商標怎么處罰?
假冒注冊商標罪,是指違反國家商標管理法規,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行為。對使用類似或近似他人注冊商標的,同樣會涉嫌刑事犯罪。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第二百二十條單位犯本節第二百一十三條至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推薦閱讀:商標侵權最低罰多少錢?商標侵權的訴訟時效是多少年?】
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的“情節嚴重”,應當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二、商標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一是造成損害后果或即將發生損害后果,即侵權行為給商標權人已經造成損害或者即將造成損害,可表現為產品銷量下降,利益的減少或者商標信譽降低等。
二是行為違法性,即行為人未經許可,也沒有其他法律依據而客觀上行使商標權人依法所享有的權利。
三是損害后果與違法行為有因果關系,即損害后果是由違法行為直接造成的。
四是主觀上的狀態,包括有過錯和無過錯兩種。
一般情況下,行為人非法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的,反向假冒注冊商標的行為,在認定是否侵權時以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為要件;而對于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行為,認定是否侵權時不以行為人主觀上過錯為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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