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行為人銷售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商品是假冒注冊商標,侵犯了商標專用權,自然人或者法人有民事權利要求侵權人停止侵權,消除影響,賠償損失。
符合下列四項條件的,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的侵權行為:
1、必須有違法行為,即行為人有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的行為;
2、必須存在損害事實,即行為人銷售假冒商標商品的行為已經造成商標權人的損害后果。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商品,不僅會給權利人造成嚴重的財產損失,還會給享有注冊商標權的單位帶來商譽損害。財產損失和商譽損害都是損害事實。
3、行為人主觀過錯,即行為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銷售的商品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
4、違法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必須存在因果關系,即違法行為的銷售行為與對商標權人造成的損害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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